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省、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增强教育效果,使广大党员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在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进程中体现先进性、保持先进性。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拒腐防变;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工作全局的能力,推进教研整改和科研创新的组织能力,协调利益关系、维护校园稳定的能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做好本职工作,带领群众完成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能力。
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模范,热爱教育、为人师表以悉心育人的模范,勇于创新、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使广大党员成为建设学院的支撑和脊梁。
(三)党员经常性教育要遵循的工作原则: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工作,用工作的实效来检验教育的成效。
2、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党员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找准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施教。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具体的要求,确定重点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4、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寓教育、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既注重思想教育,又加强日常管理;既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又关心爱护;通过有效的管理、严格的监督、主动的服务,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5、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开门搞教育。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6、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的党员教育的方法途径,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多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创新方式中不断完善各项教育制度,努力实现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内容
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历史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普及科学常识和文明风尚教育;学院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机关党员。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加强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维护校园安定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
教职工党员。要加强教育法规、业务技能和师德教育,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学生党员。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科学和思维方法,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以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胸怀大局、着眼长远的战略意识教育、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科学发展意识教育,敏锐把握、待机而上的机遇意识教育,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方法途径
(一)抓好学习培训。学院党政办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规划和工作计划,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开展专题教育、组织专题研讨和观看音像资料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全院性的党员的集体学习。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电化教育、等手段,扩大教育覆盖面。机关党总支、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好本单位党员的经常性学习,要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每年给党员上党课、作形势报告。
(二)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深化“党员一帮一”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困难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树立信心,自立自强。
(三)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每5年由院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要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同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思想、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引导,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和推广教学一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使党员学有目标、赶有方向。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学院党委党校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以党校教师、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和党员领导干部等为主体,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和专兼职结合的党员教育师资队伍,通过选送干部进修深造、外出考察学习等方法,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党员教育队伍的管理教育,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每3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到市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二)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党校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院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利用其它高等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加强基层党支部党员活动场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为党员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在中央有关部门编写的统一规范的党员教育基本教材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党校可结合各个时期的特点和学院的实际,自行编写制作党员教育辅助教材,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确保教育时间。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8次。党支部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年累积不少于6天。机关党总支要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有关要求,确定集体学习日,有条件的每周组织1次,年累积不少于12天。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一)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学院党政办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党政办负责做好党员教育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落实党员教育的各项保障措施,负责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教育的组织和安排,做好党员教育教材的管理工作;学院纪委负责抓好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教务部门及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党政办做好党员集中培训工作,调整好工学矛盾,确保参加教育人员、时间和落实,保证党员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督促检查。党政办要加强对基层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并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2009.10